氣體報警器運行中存在著一些問題,有時候氣體報警器自身防爆設施損害,但是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,氣體報警器一般是放在易燃易爆的場所,如若損害并未及時修理,當油氣泄漏時,氣體報警器并未發(fā)生及時的預警從而直接引起火災,這就導致氣體報警器形同虛設。還有就是隨意更改氣體報警器的位置,在最初氣體報警器安裝時必須是按照當時的結構位置進行安裝的,當氣體報警器被隨意改變位置后,就會造成檢測器的靈敏度降低或裝置內出現檢測死角,所以在安裝氣體檢測儀之前我們一定要根據其的工藝裝置、裝備設施、可燃氣體聚焦等相關方面來確定氣體報警器的位置,在安裝好之后不要隨意改動,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!
(1)井下爆破都必須使用發(fā)爆器,開鑿或延深通達地面的井筒時,無瓦斯的井底工作面中可使用其他電源爆破,但電壓不得超過380V,并必須有電力爆破接線盒。電力爆破接線盒所有的電源、線路連接的方法、開關的構造、裝設的地點等都應編制設計,報礦總工程師批準。發(fā)爆器或電力爆破接線盒都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(礦用增安型除外)。
(2)發(fā)爆器的把手、鑰匙或電力爆破接線盒的鑰匙,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,不得轉交別人。不到爆破通電時,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(fā)爆器或電力爆破接線盒內。爆破后必須立即將把 手或鑰匙拔出,摘掉母線并扭結成短路。
(3)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采煤工作面,嚴禁在一個工作面使用兩臺發(fā)爆器同時進行爆破。
[案例I]1997年5月20日8時30分,云南省幽靖市某 礦在瓦斯超限情況下,爆破工違章用礦燈作起爆電源,在強行撬開礦燈電瓶蓋過程中拉脫電瓶蓋正電極卡,產生電火花,導致瓦斯爆炸,造成10人死亡。